“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我们对村上开展的各项工作及资金用度都能及时了解,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也拉近了不少!”位奇镇十里堡村赵鸿伟说到。
近年来,山丹县不断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通过落实“三员”职能助力村级事务规范化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村务监督员。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重大村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并实行重大事项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制。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反映社情民意;决策中,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对不合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两委会予以解释或纠正,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资金安全员。严格规范财务手续,对村里的每一笔开支监督委员会都要认真审核,并由监委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才能报账,否则一律不能报销入账,对资金数额较大或意见分岐较大的,还要提并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定是否入帐,从源头上堵塞了漏洞,为村上资金使用加上一道“安全锁”。
干群协调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注重在村两委和群众中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形成村委会与群众信息交流通道,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时把村民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村干部,又把上级政策文件及时向村民进行宣讲,减少了因解释不透彻、沟通不及时、相互不信任等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问题,促进村委会与群众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