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五个强化提升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能力
近年来,山丹县纪委在实现乡镇纪委“零办案”的基础上,采取强化五项措施不断提升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能力,2016年乡镇纪委自办案件29件,占全县案件总数的56.9%。
强化配备,解决“没人”的问题。针对乡镇纪委人员较少,办案力量薄弱的现状,县纪委全面落实加强乡镇纪委组织建设意见,为全县8个乡镇配强纪委书记,配齐2名纪检专干,并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之外的其他工作,聚焦主业主责。
强化保障,解决“缺钱”的问题。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按照每年4万元的标准纳入了财政预算,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经费和办案经费。各乡镇纪委均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办案设备不足的问题。
强化培训,解决“不会”的问题。推行纪委常委“联乡包片”,指导乡镇办理案件,针对性传授纪律审查业务知识和手段。采取以课促训,每年只少2次对全县8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进行纪律审查业务培训。实行以案代训,抽调乡镇纪检专干跟班学习参与纪律审查工作,对纪律审查流程、取证技巧、谈话笔录制作等方面进行实战培训。实行“乡案县审”,解决查审不分问题,确保乡镇办案质量,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的办案水平和能力。
强化考核,解决“不做”的问题。不定期对乡镇纪委查办案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实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考核机制,对“零办案”的乡镇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予评优,并由县纪委书记对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对查办案件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督促乡镇纪委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切实解决纪委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问题。
强化措施,解决“不强”的问题。围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为正之风,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以村级巡查为突破口,通过拉单建账、交办督办、联查直办、交叉核查等措施,快速打开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局面,通过连续开展三轮村级巡察工作,实现了全县110个行政村、6个社区、2个开发小区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线索201个,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起,下发通报7期,32名村社干部给予党纪处分。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