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今年以来,山丹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同县委共同担当,同向发力,全面打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
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起步点放在部署落实上。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层层厘清党委(党组)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县委常委会10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成5大块、36个方面,靠实到了8个乡镇和133个部门单位。制定《关于用“866”作为衡量标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办法》,全面实行落实主体责任“绿、黄、红”三色监督卡制度。严格执行“三述”工作制度,先后组织6名乡镇党委书记和7名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会上进行了“三述”,8名乡镇纪委书记和8名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了“三述”。全县1200多名党员干部和32名村党支部书记在部门单位内部层层进行了“三述”。
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关注点放在抓早抓小上。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下发《领导干部谈话办法》《县纪委负责人约谈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通过教育提醒、告诫整改等措施,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县委主要领导对46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一对一或集中约谈,县纪委主要领导对8个乡镇和23个县直部门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3轮约谈,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层层开展约谈120多场次,约谈400多人次,其中对50名轻微违纪违规问题责任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函询单位 48个,函询问题95个。
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着力点放在全覆盖上。牵住“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的牛鼻子,做细做实做深监督执纪问责。按照《关于在村级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执行“六大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等作为巡察重点,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的开展,组成5个巡察组,对全县5个乡镇的10个精准扶贫村开展了首轮巡察。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建立统一台账,制定整改清单,列出整改计划,实行销号管理。至目前,村级巡察中发现的65个问题线索,已整改36个,核查10件29个,给予批评教育3人,诫勉谈话6人,决定立案4件。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43个,已全部整改;移交核查问题线索12个,对4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对1名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省纪委移交核查的3个问题,全部办结,立案审查2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2人。
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发力点放在执纪监督上。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的监督执纪理念,把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规范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举报 55件,立案36件,结案1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3起,下发通报5期,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诫勉谈话12人,提醒约谈7人。认真落实《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对33名领导干进行了问责,其中诫勉谈话23名、提醒约谈9名、批评教育1名。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