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纪检干部,一定要把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学在先,知在先,熟在先,充分利用《条例》和《实施办法》做好纪律审查工作”,县纪委副书记何多忠在学习会上这样讲到。
8月29日,山丹县纪委组织委局干部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在全文领学《实施办法》基础上,并就主要条款进行了详尽解读。
会议要求,委局干部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强化问责工作,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突出问题的,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