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县区动态 > 山丹县 > 正文

山丹:以“五个常态”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8-25 16:49:44来源:山丹县纪委作者:谢军  分享

      今年以来,山丹县纪委深入落实“三转”要求,以廉政谈话、提醒告知、警示教育、日常监管、函询监督“五个常态”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把抓早抓小作为监督执纪重要手段。

      常态廉政约谈。按照《山丹县领导干部谈话办法》和《县纪委负责人约谈乡镇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通过责任传导、教育提醒和告诫整改,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8个乡镇和20个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一对一或集中约谈2轮次,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广泛开展廉政教育等,传导压力和责任。

      常态提醒告知。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等媒介覆盖面广、传播快捷的优势,在元旦、五一、端午、中小学生毕业等节日节点前夕,向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播放、发送专项通知、告知书,严明廉洁纪律规矩,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持“高线”,严守“底线”,不越“红线”。

      常态警示教育。积极转变执纪思维和方式,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抓早抓小。发挥“清廉山丹”微信平台和县电视台“作风观察”专栏的作用,实名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5起,放大执纪问责的震慑效果。在乡镇换届前,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2场次,观看人员达760多人,举办换届风气监督工作业务培训班,层层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鉴,自觉遵守换届工作纪律。

      常态日常监管。围绕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等不正之风,乡村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私分滥发等突出问题,干部职工节后到岗情况、上下班纪律和工作服务态度等情况,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上半年,查处违规举办“乔迁新居宴”问题1起,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起,18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常态函询监督。通过从税务部门核查发票、核对单位账务、进行明察暗访、接受群众举报、巡察等多种方式发现问题线索,逐个筛选出有疑点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针对单位开具的大额文印、广告制作、各类耗材、办公用品、土特产、烟酒、招待费等发票和群众反映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对单位进行函询,对弄虚作假、避重就轻、隐瞒事实真相的,一经查实,进行严肃问责。至目前,共对22个单位发放《山丹县纪委函询监督工作表》,函询问题30个。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