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丹县纪委查处了5起虚报冒领农村低保问题,5名涉案党员干部均受到严肃处理,同时,负有领导责任的11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针对此类问题,该县强调,要认真执行《山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山丹县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低保民主评议、公示公开、入户调查等制度,加大对低保评定发放的动态管理力度,切实做到程序规范、对象准确,资金发放及时到位。严禁将《实施细则》中规定不予列入保障范围的家庭作为低保对象,严禁在低保资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分摊、冒领、挪用、贪占,严禁分户保、合户保,严禁“人情保”、“关系保”, 切实做到不错保、不漏保、不重复保。严禁村社干部统一收取低保对象存折后集中领取,再进行二次平摊、挪用。县民政局要定期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改变低保资金用途和低保资金发放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及村干部的责任。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