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对10个村开展首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强化对村级班子及干部的监督,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近日,山丹县做出安排部署,对位奇镇新开村等5个乡镇的10个村开展首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该县制定《关于在村级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将村(社区)级组织及其班子成员作为巡察的重点对象,同时可视具体巡察情形对发现的乡镇、村、社区、基层站所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人员和事项进行延伸巡察。巡察工作紧紧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惠农政策过程中发生的虚报冒领、挪用侵占、私分滥发惠农资金的问题,村级组织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村务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办理村务过程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庸懒散慢、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的问题以及村干部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巡察工作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巡察中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问题、巡察后群众反映仍然强烈、村社干部因违纪违规被查处的,要倒追巡察组及巡察组长的责任。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