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组织开展“落实全会精神、践行四种形态”专项督查调研
近日,山丹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宋建军率调研组赴4个乡镇和4个县直部门就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专项督查调研。
调研采取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工作约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期间,宋建军指出,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起来,坚持“书记抓”与“抓书记”相结合,全面落实《山丹县领导干部谈话办法》,把谈话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把“三述”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具体实践,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党要管好党、从严治好党。要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和厚爱,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唤醒党员的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要突出工作重点,把纪律审查工作延伸到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管力度,要通过经常抓、反复抓,严肃治理“庸、懒、散、怠”等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中存在的工作漂浮、作风粗暴、方法简单、优亲厚友、与民争利等问题。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