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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三项措施构建精准扶贫警戒线

发布时间:2016-01-21 10:59:0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杜吉祥 分享

        山丹县纪委立足抓早抓小,紧盯全县精准扶贫资金使用,采取三项措施保障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实现了违纪违规行为零发生。

        建制度,明规矩。为确保全县13个重点扶贫村精准扶贫资金安全运行,下发《关于加强精准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的原则,明确了各单位的责任主体,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和完善扶贫资金管理绩效考评、责任追究、投诉受理、群众监督等全过程、全方位、网络化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做到了项目执行程序和资金管理使用准确,全程留痕,便于责任倒查。

        严监管,保运行。县纪委牵头负责,抽调农办、财政等单位人员组成精准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对全县6个乡镇13个精准扶贫重点村2600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和234.3万元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物资是否进行政府统一采购,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是否实行动态、定期、及时、全面的公开,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李桥乡精准扶贫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及时指出错误并对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保证了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抓核心,传责任。通过县纪委书记与乡镇党委书记约谈,牢固树立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核心理念,带头强化落实乡镇党委书记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党委书记与对涉及精准脱贫工作的乡镇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集体约谈,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乡镇班子成员与涉及精准脱贫工作的站所长(主任)进行定向约谈,落实 “一岗双责”;由乡镇纪委书记带着风险点进村入户进行巡查,对站所、村社主要负责人及包村领导干部进行定期约谈,落实监督责任。同时,建立了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向乡镇党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办法,“三述”对象每半年向乡镇党委和纪委进行一次“三述”,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意识。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