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丹县组成督查组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先后到县教体局、政务中心、农委、环保局等21个部门单位和8个乡镇,通过调阅学习笔记、查阅会议记录、了解干部知晓率等方式,对各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对没有组织学习和学习不认真的单位,要求及时进行补课跟进学习。
据了解,该县将11月定为《准则》、《条例》学习月,采取领学、自学、讨论学等多种学习方式,要求委局机关干部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务必做到熟读熟知,与此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组织人员对学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组织学习和学习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严肃问责,并将学习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保证了《准则》、《条例》学习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