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山丹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重申工作纪律,再次为公务接待定规矩、划红线。
一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公务接待中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的原则,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严格接待审批管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格规范接待费用报销管理。
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对照相关纪律规定,对2015年以来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公务接待工作进行自查,查看是否实行“一事一结”制度,按规定及时结算和报销接待费用,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接待、接待清单不全报销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财政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单位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公务接待信息公开、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及其接待任务完成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审计局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票据的审计力度,对违反财经纪律,虚报、瞒报以及转嫁公务接待费用等违纪违规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县纪委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抽查,加强跟进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典型,从严处理,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