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丹县紧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寻找抓手、搭建载体,在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四谈、三述、两查、一曝光的“4321”工作机制,有力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谈:靠实责任,层层加压
严格按照“约谈”办法,建立了季度约谈工作制度,采取逐级约谈、定向约谈、提醒约谈和跟踪约谈的方式,促进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增强落实“两个责任”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逐级约谈。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县委书记对县委其他8名常委和8个乡镇、82个县直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县委、政府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领域内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纪委书记每季度定期约谈8个乡镇纪委书记和22个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二是定向约谈。对县委、政府班子成员的约谈,侧重于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意识,了解其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的情况;对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约谈,侧重于强化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了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约谈,侧重于强化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识,了解其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三是提醒约谈。对4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频发的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四是跟踪约谈。对约谈中发现的问题,县纪委进行汇总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实施限期整改、跟踪问效。凡是对存在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述:总结工作,晾晒问题
严格执行《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暂行办法》和《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分别制定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三述”工作安排表。先后组织5名乡镇党委书记和5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了述纪述廉述作风,县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县委委员、县委后补委员、纪委委员对“三述”对象进行测评,测评意见经梳理后如实反馈本人。组织4名乡镇纪委书记和4名县直部门纪委书记在县纪委全委会上进行了述职述廉述作风,县纪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县纪委委员、乡镇和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三述”对象进行测,测评意见经梳理后如实反馈本人。通过开展“三述”活动,强化了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增强了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拓宽了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职责的途径,增强了党内监督的活力和动力。
两查:强化监督,严肃执纪
该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按照机构编制不变、职能力量先调的原则,将干部力量向纪律审查和作风督查倾斜,把查处“四风”问题和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牢。一查“四风”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等方式,先后3次深入全县8个乡镇、80多个部门单位和50多家餐饮娱乐场所,重点就党员干部两节期间到岗情况、上下班纪律、公车管理、公款消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有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的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签报干部标志服自付费用、开具副食品发票替报单位其它费用、工程项目不招标、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挪用危旧房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公款购买烟酒和欲将烟酒发票公款报销的14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1名财会人员建议县财政局进行了处理。二查违纪违法案件。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等问题,将强农惠农政策、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和基层干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私分滥发作为检查重点,不仅注重在来信来访、财务审计中核查线索,还采取进驻单位查账目、深入税务局调阅税票副本等方式,全方位排查线索。同时,通过领办、督办、交办等方式,建立了案件查办督导机制,督促指导基层纪委查办案件,着力改变乡镇纪委“零办案”的现状。一季度,全县受理各类信访和投诉件16件,办结率96%。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件,涉及5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结案4件。
一曝光:公开曝光,教育警示
该县持续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在县电视台、《西部山丹》分别开办了《作风观察》栏目,将每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从现身说法、思过悔改、整改提高的角度编制成视频节目,直观呈现在广大群众面前,不断释放从严执纪、有腐必惩强烈信号,放大执纪监督的震慑作用,增强“不敢”的氛围。目前,已对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进行了电视曝光。同时,派专人在各乡镇巡回开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用浅显易懂的道理分析和阐释党员干部“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化党纪严于国法的认识,要求党员干部从言行举止开始,从点滴小事做起,争做讲规矩、守纪律的榜样。(胡增华)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