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在2014年度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紧盯“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在综合考核中,有97个部门单位被评定为好班子,占68.79%;41个部门单位被确定为较好等次的班子,占29.08%,其中有22个部门单位是由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存在干部职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被问责,降为较好等次班子;有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财经纪律,受到党纪处分,降为一般班子,占2.13%。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中有562名干部评定为优秀等次,占67.72%;有261名干部被确定为良好等次,占被考核干部总数的31.44%,其中有68名干部是由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或因连带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降为良好等次;有2名干部因工程不招标或套取项目资金被县纪委发放红色廉政招呼卡评为一般等次,占0.24%;5名干部因违反党纪政纪受到党政纪处分降为较差等次,占0.6%。 (胡增华)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