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你们提供一下全县住宅维修资金审计反馈整改情况相关印证资料,并就尽快完成住宅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谈谈工作措施……”这是山丹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开展“嵌入式”监督,面对面跟踪督办住宅维修资金收缴情况的情景。
住宅维修资金是广大业主在购置房产时必须缴纳的维修住房的专项资金,是维护广大业主住宅维修权益的制度安排。但长期以来,住宅维修资金存在收缴不透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出现问题的楼栋房屋得不到及时维修,影响了群众生活,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通过县委巡察办巡察和县审计局审计也发现住宅维修资金存在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及时上缴,未按规定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资料不完整,票据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县纪委监委结合开展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立住宅维修资金监督工作专班,紧盯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对照巡察审计发现的具体问题,逐项摸排,形成问题清单,集中开展整治。工作专班组织学习《山丹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专题报告》2轮次,吃透政策规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3次,下发工作提醒提示函1份,对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集体约谈1次,督促整改群众反映集中和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6个。
“下一步,将持续压紧压实监督责任,堵塞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漏洞,进一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守好群众住宅维修的‘钱袋子’ 。”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梁岩玲 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