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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落实廉情抄告制度 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21-04-01 08:33:25来源:山丹县纪委监委 分享

“共发现7类12个问题,请您按照《山丹县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对照存在的问题对县委党校领导班子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县委巡察发现县委党校的问题,山丹县纪委监委以谈话转办单形式抄告县委副书记,督促履行“一岗双责”,约谈县委党校领导班子,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对同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协助、监督职责,山丹县纪委监委探索实行廉情抄告制度,将信访反映、监督检查发现、巡视巡察反馈、上级部门移交等方面的廉情信息,以《谈话转办单》形式及时反馈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分管领域干部教育监督管理。

“廉情抄告制度是落实山丹县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细则的一项务实举措,有助于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内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谈心谈话,真正做到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山丹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2018年以来,该县共向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和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谈话转办单》188份,督促开展提醒谈话312人次。(供稿:周显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