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虚列会议事项、套取会议经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近日,山丹县结合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回头看”,对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列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8类70项负面清单,并印制2000份“提醒卡”,分发全县党员干部学习使用。
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是山丹县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的主要举措。负面清单从文件会议、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出差等8个方面进行分类梳理,每个方面又梳理出若干具体情形,共计梳理出具体负面情形70项,该清单分类细致、罗列清晰,亮明底线、划出红线,严禁事项一目了然、易记易行。
“以前只能从各种会议上、文件中得知相关的纪律和规矩,比较庞杂、零散,负面清单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比如经费管理方面有18条‘严禁’,公务接待方面有11条‘不准’,规定很细很实,不但党员干部学习落实方便,而且也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该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曹科边看清单边谈体会。
“选择在端午节前全面推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同时,我们也将结合节前检查,进一步抓好负面清单落实。”山丹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杨为民说。(供稿:张瑗)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