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监委积极发挥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坚持“三个强化”积极做好信访受理办理工作,切实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1-7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19件(次),已初核完毕63件(次),初核办结率达52.9%。
强化信访受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举报渠道,加大对“12388-5”信访举报宣传力度,方便群众信访举报。制定下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定期下访接访办法》,推行全员定期接访、预约接访等制度,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结合专项巡察、明察暗访、随机走访、个别交谈与集体座谈相结合,主动进村入户,班子成员每人走访不少于2个村,每个村走访时间不低于1天、走访村民不低于4户。各镇纪委书记对辖区内所有村进行全部走访,主动接访,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接访,及时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强化限时办理。实行定期督办责任制,明确办结时限和责任要求,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典型性问题,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包案,将全县10个镇纪委30名纪检干部编入8个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组,带案到信访事项的地点,现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现场剖析问题症结,现场能落实的现场落实,不能落实的责成相关部门限时落实。对不属于纪委监委核查处理的问题,主动联系和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做到信访举报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下发《关于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推行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通报制,不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解决。将信访件办理质量情况进行通报,特别是对按期办结意识不强、调查敷衍塞责的核查组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提出或改进工作方法,及时督促按期办结。(刘永红 )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