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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践行“四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占92.8%

发布时间:2017-09-22 17:02:29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展宏基 分享

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执纪理念上,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在执纪对象上,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在执纪方法上,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切实把挺纪在前的要求落到实处。

约谈提醒,念好履责“紧箍咒”。对照“866”检验衡量标尺,对新任和交流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打好廉洁履职“预防针”;组织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责任传导谈话和“双承诺”活动,全县92名县直部门、乡镇(街道)负责人签订了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亮剑“四风”,架起纪律“高压线”。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盯中秋、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禁令通知,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抽查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3次。大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8月,县纪委受理反映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8人。

打“虎”拍“蝇”,惩贪治腐“零容忍”。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加强与司法机关、组织、审计部门的协作配合,“老虎”、“苍蝇”一起打。1-8月,受理信访举报108件,初核问题线索135件,立案审查69件。处理的112名党员干部中,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和党政纪轻处分104人,占处理总人数的92.8%。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