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进一步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工作作风,促使机关干部职工认真思考主动谋划工作,打破惯性思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民乐县纪委监察局建立工作日志记实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员每天填写工作日志,如实记录个人的工作进度、落实情况等。
制度规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包括抽调委局机关工作1月以上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工作日志。工作日志如实记录个人每天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工作、突发工作及其他工作。具体记录按工作日进行,记录每天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项目、工作进度、落实情况等,并适时记录学习情况。日志管理实行“周审阅、月点评、年考核”机制,对工作日志记录反映出的“没有工作可做”、工作迟迟完不成或布置的工作没有下音的,委局领导及时与当事人约谈、纠正,并将工作日志记实情况纳入对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以此来提升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通过工作记实,也能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到差距和不足,提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