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45人诫勉谈话16人
“感谢组织的提醒,对我本人是个警醒,要不我就违纪了…”民乐县一位退休老村支书准备给儿子操办婚庆宴,乡镇纪委得到消息后,立刻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最终,村支书打消了大操大办的想法,仅宴请了亲属。这是民乐县纪委综合运用“第一种形态”,红红脸、出出汗,把问题解决在萌 芽状态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民乐县纪委探索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制定了抓早抓小工作机制,规范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和程序,坚持把谈话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六大纪律”,尤其是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性质分别实施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直至组织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批评、早改正,止恶于萌。通过函询约谈,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发现潜在性问题,谈谈心、提提醒,打好“预防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
1至9月,该县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45人,诫勉谈话16人,抓早抓小成效初现。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