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六不准”对村“两委”班子巡察工作划红线
近日,为推动行政村巡察工作有序开展,民乐县对村“两委”班子巡察工作纪律、巡察人员行为提出“六个不准”:
巡察组成员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准隐瞒、歪曲,或者捏造、杜撰问题;
巡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及廉洁自律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泄露、扩散巡察工作情况;
不准随意或独自行动,擅离工作岗位;
不准接受宴请和参加任何娱乐消费活动;
不准接受礼品礼金;
不准借巡察之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对违反纪律和规定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