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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规范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 全天不能超过150元

发布时间:2015-12-21 20:00:27来源:民乐县纪委作者:李育才 分享

     近日,民乐县制订出台《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从接待范围、管理、标准、保障和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有效杜绝了公务接待中的奢侈浪费和不正之风。

      该办法规定,一切公务接待活动按照对等、对口接待原则,由对应部门、单位分别接待,不搞宴请,一律安排工作餐。陪餐人数不能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用餐以自助餐和本地家常菜为主,标准为早餐每人20元,午、晚餐每人各65元,全天不能超过150元。重申了公函、接待清单、菜单和财务票据为主要内容的“三单一票”制和 “同城不接待、村级零接待”制度。各乡镇、部门单位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上报公务接待情况。县财政局、审计局对各单位的公务接待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县纪委监察局对公务接待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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