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强化动态监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紧盯“车轮上的腐败”,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动态监控。充分发挥“一个平台、两重备案”管理机制作用,跟踪监督公车使用情况。“一个平台”是指以公务用车GPS定位监控为平台,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24小时监控,建立了包括各单位公务用车品牌型号、车牌号码、停放地点、驾驶员及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在内的公务用车GPS定位监控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两重备案”是指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假日、休息日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公车的,除要向主管部门、本单位备案外,还应提前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说明时间、事由、参与人员等情况,并附相关依据证明。
紧盯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中秋节、十一和周末重要时间节点,运用GPS定位轨迹运行和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现场清点、拍照存证的形式,不定期组织专人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公务用车节假日停驶封存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组织督查组深入酒店、宾馆等餐饮、娱乐场所开展延伸督查。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网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共组织开展6批次集中的明察暗访,将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通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和部门单位,限期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严明纪律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要求、县委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要求,专门下发通知,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纪律要求;进一步明确“三级”责任主体,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以及车辆驾驶员的具体管护责任,对违规使用公车的问题,第一时间倒查责任,进行责任追究。至目前,下发通报3期,县纪委监察局对节假日出行不事先报告、随意停放公车的18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