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拓展延伸“三述”范围,先后组织10个乡镇21个部门单位的260余名班子成员、下属单位、站所或村负责人开展了“三述”工作,以述促廉,规范行为,实现“三述”单位、对象、内容“三个全覆盖”,有效提升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一是“三述”单位全覆盖。在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述纪述廉述作风工作,“三述”单位由乡镇、部门单位延伸至所辖村、站所、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实现乡镇、部门单位“全覆盖”。二是“三述”对象全覆盖。“三述”对象由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延伸到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内设机构、站所)的负责人和所辖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三述”对象选择上,更加注重针对性,每次安排某一时段内分管重点项目建设、公共权力集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小部门“大权力”以及群众关注度高的人员进行“三述”,三年内每位对象都要进行一次“三述”。三是“三述”内容全覆盖。“三述”对象紧紧围绕遵守纪律、廉洁履职、作风建设等三个方面,如实报告履行“一岗双责”、防控廉政风险、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对个人家庭住房、购买车辆、家庭年度重要收支等方面的情况做出说明,认真分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通过“三述”及民主测评,警示各级干部牢记守纪之责、律己之心、不忘本分职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用心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