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规立戒 打造反腐倡廉新常态
——民乐县创新工作模式落实“两个责任”纪实
精准细化责任49项,查处违纪违规案件26件40人,提醒约谈51人……
今年以来,民乐县积极探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模式,建立清单明职责,树立规矩严执纪,着力打造监督问责“新常态”,倒逼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建立“三书一单” 精准细化责任
“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基层如何抓,抓什么,需要建立一个统一规范,使责任一目了然,更加明确,更加贴近乡镇工作实际。”一位乡镇党委书记在全县落实主体责任座谈会上说。
基于这一目标,民乐县紧扣基层党委落实主体责任重点要抓的19个重点领域,围绕单位党组织集体、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主3个类别,分别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第一责任书》、《“一岗双责”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到岗位、量化到数值、固定到个人,由县委、乡镇部门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逐级签订,扣紧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链条。针对压力传导上紧下松、层层衰减的的问题,推行县、乡、村三级责任清单制度,准确直观地列明具体责任49项,其中主体责任11项,监督责任18项,第一责任人责任11 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9项,由县、乡、村三级层层签字背书,逐级明确工作责任,对照倒查追究责任。建立工作任务“日登记、月上报、季核查”制度,统一印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登记簿》,由乡镇、部门单位对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各类项目建设等19个重点领域的工作按日详细记载,并按月上报。县纪委根据上报情况,按季度抽查督促,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提醒约谈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35名单位负责人,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力挺纪律规矩 强化监督执纪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绝不能就违纪抓查办,必须要查处一案、分析一起,健全一制、防范一域,必须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相同的违纪问题再次发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郭建平反复强调。
按照这一要求,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积极调整理念和思路,摆脱惯性套路,强化纪律审查,聚焦中心任务,切实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庆和小学毕业、大学升学宴请的关键节点,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直赴现场、直查岗位,开展纪律作风督查25轮次,集中整治公款违规消费、干部慵懒散漫、大操大办“升学宴”等问题;集中调阅2014年以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账务和国地税票据,直查票据、直击问题,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8起14人;严肃审查党员干部遵守、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情况,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快查快结,一查到底。至目前,全县初核问题线索128件,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规案件26件4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8人,免于党政纪处分6人。坚持“纪”在“法”前,针对农村村级财务、危旧房补助资金等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建立专项资金监管、定期巡查等20余项制度,在“破法”之前,设置严密的纪律屏障,坚决阻断“破纪”到“破法”的演变,抓早抓小,让党员干部多受一份约束,防患于未然。
坚持“一问四责” 倒查追究责任
坐而论道,不如强化问责。落实“两个责任”既要靠党委的自觉,更要靠纪委强化正风肃纪、严肃责任追究,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效果。
探索推行“一问四责”制度,即一个问题追究四方责任,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和具体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先后提醒约谈51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约谈对象认真抓好主体落实;“一对一”约谈29名乡镇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压担子、定目标,要求乡镇、部门单位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对年中“零办案”的4名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倒逼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