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 突出重点
民乐县多措并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民乐县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拒腐能力
一是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把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一屏一报一网”多媒体联动,聚焦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深化“三转”等热点问题广泛深入宣传,拓展内宣效应;加大外宣力度,《民乐县厉行节约从办公开始》的经验做法被央视5月24日晚《新闻联播》栏目播出。以开展廉政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月、“每月一主题”的“廉政好声音”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着力抓好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优良的廉政生态。二是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四风之害》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赴高台红西路军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到甘州区廉政教育基地、民乐看守所以案说法、汲取反面典型教训。三是认真开展任前廉政考试,提醒领导干部。制定出台《民乐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民乐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与任前廉政谈话结合起来,有效增强了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今年,先后组织56名拟提任为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167名转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反腐笼子
一是落实干部办公用房制度,坚决纠正超标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修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全县党政部门主要领导带头执行,县纪委专项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腾退办公用房3479.16平方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二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出台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办法,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须提前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填写《民乐县领导干部外出报告登记表》,详细报告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和行程安排,经县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定期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收入、房产、家人从业情况等个人有关事项。三是完善整治“四风”配套制度。针对吃喝风、“红包”风,制定了禁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规定,严禁党员干部以乔迁、升学等事由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败坏社会风气,滋生腐败。
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执行述职述廉述作风制度。制定出台《乡镇党委政府、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三述”的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基本内容和主要程序,将“三述”测评结果作为干部素质评价、年终考核等次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三述结果为较差等次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进行组织调整。二是实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规定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建设项目等事项,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最后表态,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三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双线两化”管理工作。突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完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权力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对权力风险点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的不断加强。
加强改革创新,提高科学反腐能力
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进行规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6项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4项责任,班子成员个人3项责任和纪委(纪检组)6项监督责任,以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责任追究情况。县委9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主要负责人和县纪委主要负责面对面约谈10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按照省市纪委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调整的要求,先后三次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调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92个调整为8个,总减幅率达91.3%。三是优化内设机构。县纪委监察局按照“履行职能、突出主业、上下对口、积极推进”的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将执法监察室更名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更名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新增设纪检监察二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四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下发《关于规范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所在班子中不分管与执纪监督、案件查办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全县10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和9个县直部门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均完成了重新分工调整。(白子祥)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