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整治“四风”问题,民乐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以查纠“四风”问题为切入点,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强化教育提醒。结合廉政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月,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八个一”廉政法规制度宣传教育活动和“廉政好声音”主题宣传活动,共举办学习交流会议150场次,讲廉政党课80多场次;发放作风建设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汇编读本600本,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的34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促使各级党员干部把各项作风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知行合一。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把开展明查暗访作为作风督查的重要措施,从纪检、组织、公安、工商、电视台等部门抽调人员,采取事前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的方式,先后3轮次深入全县各乡镇及乡属单位、县直机关单位和部分餐饮娱乐场所,通过现场摄录、巡回暗访、模拟办事、翻阅帐务等方式,对其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作风纪律的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加强“三公”经费监管,对全县168辆公务用车实行GPS定位管理,重点对双休日、清明节期间的车辆运行轨迹进行巡查监管。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费用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抽调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24人,分8个小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县直29个单位2013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写实调查。
三是强化通报曝光。按照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发现的县法院、县农业综合开发办的个别干部职工上班迟到的问题,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当事人作出深刻检查。对群众举报反映的洪水河管理处个别职工接受农户吃请的问题,县纪委经调查核实,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清明节期间赴县境外出差用车、但未事先报告的4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通过全方位、不间断开展监督检查,查纠存在问题,全县各级纪律作风得到明显转变,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推动工作落实,争先进位、狠抓落实的劲头进一步增强。
(编辑:卢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