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加大执纪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切实强化了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落实后勤保障,夯实办案基础。以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为契机,改善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全额划拨乡镇办案经费,并配备了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设备,使乡镇纪委工作开展有平台、有条件。目前,全县10个乡镇纪委办公办案条件均有基本保障。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采取以会代训、以案实训、跟班调训方式,首批抽调6名乡镇纪检干部参与为期2个月办案组集中办案,通过参与办案,使乡镇纪检干部较快掌握谈话技巧、笔录制作、收集证据等工作方法;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集中对全县95名乡镇纪委书记、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长和专(兼)职纪检干部进行培训,详细讲解案件受理、案件查办、案件审理等工作,传授办案工作经验,有效提高了乡镇纪检干部业务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机制,加强办案指导。实行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联系负责制,由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和所联系乡镇纪工委人员分片包干指导乡镇纪委办案,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深入乡镇开展业务指导,对案件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与乡镇纪检干部共同分析研究,对办案业务不熟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对乡镇纪委在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及时与乡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支持和配合,创造良好的办案环境。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增强办案主动性。年初,将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范围,对各乡镇纪委年度办案提出目标要求,制定办案工作量化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乡镇纪委主动挖掘案源,积极查办案件。按季度召开案件查处工作座谈会,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对办案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进行责任追究,有力推进了乡镇纪委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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