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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全链条监督护航 保障性住房成为“公平房”“暖心房”

发布时间:2026-09-28 17:03:07作者:民乐县纪委监委 分享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这对我们进城务工人员来说是一件大喜事,不论是生活上还是经济上,都为我们解决了不少麻烦和难题。”近日,民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公租房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访,刚领到公租房钥匙的进城务工人员张先生对保障政策带来的实惠赞不绝口。

保障性住房是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工程,能否公平善用,群众感受最直接。一段时间以来,公租房转租转借、长期空置、拖欠租金、违规享受等问题,既挤占有限的房源资源,也啃食群众的获得感。群众的痛点就是监督的重点。为推动保障性住房政策真正惠及于民,县纪委监委成立监督专班,探索运用“片区联动+主管部门贴身监管+重点问题靠前监督”工作模式,对保障性住房转租转借、空置、拖欠租金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监督专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采取“数据筛查+水电核对+错峰入户”等方式,联动民政、不动产、公安、社保等部门围绕家庭人口、收入、房产、车辆及实际居住情况,对全县534套公租房开展核查,数据比对筛查1200余人次。错峰深入民泽园、惠泽园、乐民花园、城投大厦等4个政府投资公租房小区进行走访,比对住户水电费使用、人员信息资料,精准查找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中的违规享受、转租、转借、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专项整治期间,督促整改转租转借公租房问题45项,违规使用公租房问题15项,乱收费、搭车收费问题3项。推动主管部门取消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37户,清理腾退房源37套,让有限的房源真正落到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头上。

查办案件不是终点,做实“后半篇文章”才是关键。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贯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履职不力、监管缺位问题深挖彻查,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件,立案1件,处分2人,以刚性执纪倒逼主管部门和属地单位把审核把关、动态监管的责任扛起来。

为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县纪委监委督促住建部门修订完善《保障对象年度动态复核内控办法》《房源回收与再分配内控流程》等制度,推动建立“动态管理+群众监督”长效机制,通过动态管理实时监控,对保障对象资格条件变化、房源使用状态及时核验处置,有效管控违规行为。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把群众监督的“探头”架到小区楼栋,形成“部门监管+群众监督”合力,实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供稿:李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