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报送的巡察整改方案中,部分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责任未明确到人,请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重新完善。”近日,民乐县委巡察办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对某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进行“三方会审”,现场指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近年来,民乐县坚持把做细做实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巡察成果运用见行见效的重要抓手,持续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通过完善县级分管领导带队反馈、“反馈+约谈”、整改问责等工作机制,有力督促被巡察单位扛牢责任、抓实整改。健全“四方联审”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联合会审整改方案,帮助被巡察党组织把准整改方向、厘清整改思路、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举措精准落地。截至目前,十六届县委前六轮巡察累计反馈问题2696个,整改率达94.47%,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19件。
在强化过程监督方面,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与成效评估机制,通过建立监督清单、派驻机构靠前监督、列席整改专题会议等方式全程跟踪。同时,扎实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工作,在十六届县委第四轮、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评估中,加大群众和服务对象参与权重,综合检验整改质效。对省委巡视组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问题,高效推进整改,所有问题均已完成销号。
为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民乐县坚持“巡、查、改、建、治”一体推进,针对巡察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13份,督促开展系统整治,构建长效机制。此外,对重点部门单位党组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其整改责任落实、问题解决实效、长效机制建设等进行再梳理、再督促、再提升,确保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实到位,实现从“当下改”到“长久治”的深化。
“巡察整改关键在责任压实,核心在真改实治。”民乐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日常监督、系统治理上协同发力,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供稿:张红宇)
(编辑: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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