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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做实回访教育 推动“有错”向“有为”转变

发布时间:2025-05-21 09:05:42作者:民乐县纪委监委 分享

“受处分之后,我一直处于不安和失落的状态,感觉在同事和朋友面前抬不起头,但组织没有放弃我,对我积极开导,让我感受到了温暖,重拾工作热情!”近日,民乐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受处分干部开展回访工作,回访对象王某感慨万千。

此前,王某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意志一度消沉,无法安心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在了解到其心理变化后,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让其及时卸下思想包袱,重燃工作热情。

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回访教育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和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注重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持续释放严管厚爱的叠加效应。

经了解,2024年以来,该县处理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323人次,其中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第三种形态”处理157人。

“这些受处分人员多数是党内同志,目前仍然在不同岗位上履职,是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忽视的力量,如果教育挽救不到位,就有可能导致其失去干劲、对工作消极懈怠,还可能引发二次违纪风险。”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回访教育工作时指出,通过回访教育,要让受处分人员在全面从严的态势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在惩前毖后的决心中体会到治病救人的初衷,从而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策”原则,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处分期间个人表现等,积极探索对年轻干部“激励访”、重要岗位干部“重点访”、对处分结果存在抵触情绪干部“多次访”的回访教育模式,及时疏通其思想“堵点”。

“治病是为了救人,因此,回访教育不仅要走实,更要走心。”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我们在开展回访教育中,注重对回访对象的心理疏导,认真听取其合理诉求,帮助其卸除思想包袱,让谈话回访的“良药”不再“苦口”。目前,已对149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

回访教育不能“一访了之”。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跟踪回访公正客观评价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为恢复党员权利、考核评价、职级职务晋升提供重要参考。同时,把回访教育与落实监督责任相结合,督促相关单位党组织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漏洞。

“处分不是目的,挽救才是初衷。”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回访教育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受处分人员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让回访教育真正成为“暖心工程。(供稿:麻文姣)


(编辑:王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