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乐县南古镇田庄村田某某和原文书韩某某先后多次使用修建文化广场募集资金,组织村干部和捐款人员违规吃喝,花费募集资金共计2.4万元。2024年8月,田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韩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民乐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监委把群众关注的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的重中之重,紧盯重点对象、重点事项、重点环节,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坚决纠治影响政策落实、严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为推动“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民乐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对重点村开展提级监督的工作方案》,在充分考虑日常信访举报量的基础上,综合村集体积累、债权债务规模和“两委”班子职能发挥等情况,确定了10个镇10重点村作为提级监督试点。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对提级监督重点村“三资”问题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动真碰硬、深入准确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10个。
找准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强化案件查办、形成强大震慑是“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为此,民乐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与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定期对接,建立了提级监督重点村问题线索台账,对涉及提级监督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按照“1+1+1+2”协作片区划分进行查办,深化运用“日调度、周汇报、月总结”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各承办部门案件查办进展情况,推动案件优先办理、快查快结。
同时,对人情干扰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一律由联系纪检监察室提级管辖、直查直办,有力克服了基层监督能力不足、方式单一、受“熟人社会”影响的问题。
在案件查办强力震慑下,“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跑出了加速度。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22件,立案16件16人,组织处理2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收缴违纪资金12.23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充分发挥其震慑和穿透作用,助力‘三资’颗粒归仓。”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李德金 杨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