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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规范小微权力 着力查纠基层“微腐败”

发布时间:2023-12-14 07:52:00作者:民乐县纪委监委 分享

“这些年村里务工的人多,大家一年四季在外务工,每年村集体收入有多少、支出啥情况我们也不清楚,现在可好了,村里每笔收入、支出都能通过手机在‘监督一点通’平台上看见,还能随时随地在平台反映问题。”面对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走访了解,南丰镇炒面庄村群众拿着手机感慨着身边的变化。

基层权力是否规范行使直接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县纪委监委以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有效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发生。

坚持把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作为切入点,会同组织、民政、财政和林草等15个职能部门制定出台村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从基层组织管理、村级事务、三资管理、社会管理、农业服务等13个方面,明确52项小微权力,细化职责权属,厘清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行使权力内容。按照“一事项一流程”,明确每项“小微权力”事项的内容名称、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及运行过程,让每一项权力运行都有固定“路线”,确保村干部“按图做事”,群众“照单办事”,监管部门“依权管事”。

积极探索构建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廉政监督员(包村干部)+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为主要力量的“113”基层监督网络体系,不断延伸基层监督“神经末梢”,强化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运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通过信息公开规范化和业务办理制度化,实现群众对平台“会用、愿用、好用”目标。落实快速受理、线上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反馈及时的全过程闭环管理机制,确保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快速有效解决。今年以来,共收到在线投诉82件,已办结80件,群众满意度达96.2%。

县纪委监委深化“1+1+1+2”片区联动协作和“室组镇”联动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四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综合运用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专项监督,坚持严的基调,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强集体研判,精准分类处置。今年以来,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7件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微腐败’产生多是‘微权力’失控所致。”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加大对“微腐败”问题整治力度,切实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供稿:王超)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