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纪委监委全面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健全完善案件审理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审理工作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保障了案件质量,近年来无一例申诉案件。
建立审理笔记制度,推动审理工作精细化。怎样发挥好审理“质检员”的作用,使审理意见有理有据。该县探索建立审理工作人员撰写审理笔记制度,在严格执行每案必须由两人共同阅卷、共同审核的基础上,注重从细节入手,还原案件办理全过程,对所办案件程序手续、事实证据、文书案卷等方面进行“问诊”“把脉”,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归纳总结,分析问题成因,提出补充完善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审查调查部门反馈并要求其进行补充整改,倒逼审查调查部门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量。
实行审理意见“双反馈”,推动案件办理高效化。该县建立个案审理意见“双反馈”机制,即:对案件的程序审核情况、完成审理谈话后被审查调查人的辩解意见和证据审核情况,在向审查调查部门反馈的同时,向分管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反馈,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在适当的会议上进行通报,既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又充分尊重审查调查工作成果,从细节到整体,全方位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反馈问题,使办案人员对案件办理中的一些瑕疵和盲点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促进举一反三、整改提高,有效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创新开展“交叉审理”,推动基层办案规范化。镇纪委办理案件“查审分离”难的问题怎么解决?镇纪委审理人员不足,案件审理过多依赖县纪委的问题怎么破解?该县制定《民乐县乡镇纪委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试行)》和《交叉审理工作流程》,探索开展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2个镇纪委组成审理小组,推行相互交叉审理工作模式。镇纪委办理的案件经过交叉审理后,实现“镇审”和“县审”有序衔接。去年以来,审理审核“镇案县审”案件45件48人。
注重纪法衔接贯通,推动查办案件标准化。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核处理案件,梳理案件细节,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所办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在审理2起涉嫌职务犯罪重点案件审理过程中,针对存在的疑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汇报,与委机关案件承办专案组沟通,同检察院公诉部门协作,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贯通,2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均移送审查起诉。(供稿:杨秀荣)
(编辑: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