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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效果

发布时间:2019-07-23 08:18:00来源:民乐县纪委监委 分享

今年以来,民乐县纪委监委注重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依规依纪从严处理顶风违纪问题。

该县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常态化开展各类监督检查,织紧织密监督网,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县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通过任前廉政谈话、不定期安排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等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另一方面注意区分轻微违纪和严重违纪的区别、界限,对于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唤醒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严重违纪、顶风违纪,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给予严肃处理,做到重拳出击,对典型案件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同时,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由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者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回访工作。在回访前,综合考虑其违纪情节、悔过态度、工作表现等,有针对性的选择回访方式,制定回访方案,做到“因人因事施策”。在回访中,真诚与受处分人员进行交流,帮助其解开心结、卸下思想包袱,正确对待组织给予的处分,积极开展工作。对真诚悔改、实绩突出的同志,及时向组织部门提出任用建议,有效激发被处分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供稿:刘学林 杨毅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