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三个从严”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临泽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突出“关键少数”,从严落实责任。坚持从县委常委班子这个“关键少数”严起,班子成员带头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党内监督,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创新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采取党建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两位一体”的方式,与5个县级国家机关党组和12个基层党委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通过目标考核、工作约谈、调研检查、信访督办等方式,向基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最大多数”层层传导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工作格局,实现了主体责任的全覆盖。
明晰“两个清单”,从严压紧责任。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临泽县县委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县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县委常委会主体责任清单共7个方面37项;县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14项;县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共性责任清单11项,个性责任清单62项。县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共9个方面43项。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积极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基层纪检组织逐级建立“两个责任”清单体系,促使各级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做到知责、明责、履责,确保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践行“四种形态”,从严追究责任。强化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准确把握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9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5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处理8人,给予纪律处分6人;立案查处违纪违规问题5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下发《临泽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临泽县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办法》,对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