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廉政要闻 > 县区动态 > 临泽县 > 正文

临泽:强化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6-03-16 07:59:04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代国银 分享

 

临泽临泽:强化问责 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2015年,临泽县主动适应从严管党治党新常态,围绕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从严执纪监督,从严责任追究,从严一案双查,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厘清责任清单。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纳入“五位一体”综合目标责任书考核之中,县委与7个镇、63个部门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加大主体责任的考核权重,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及纪委的责任。同时,将反腐倡廉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68项重点任务细化分解到33个牵头部门单位,并由县委常委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督促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临泽县县管干部谈话办法》和《县纪委负责人约谈镇和部门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细化条款,明确谈话内容、方式及适用情形,对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启动谈话程序,把问题解决在初起成为工作常态。从严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镇和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2015年年终考核中,18名镇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班子成员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受到党政纪处理而被取消了评优资格。

      三是严格执纪监督。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规定要求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工作检查、日常督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增强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向全社会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2015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9起,处理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

      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当作硬指标,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在2015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中,27名受到诫勉谈话的个人被取消年终评优资格,3个镇和16个部门单位因单位或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年终考核被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