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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泽:结合实际出实招 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03-08 15:31:06作者:张志江 程明阳 分享

         近年来,临泽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实际,不断在管党治党领域出新招、实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签订责任书——明责。县委与全县各党委(党组)签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明晰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及各镇、县直部门党委的主体责任,实现责任全覆盖。要求严格履行党委(党组)班子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党委(党组)年初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每季度专题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年底向县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安排、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情况,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层层传压力——担责。制定出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引领各级党组织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制度治党贯穿始终,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严格干部选任监管,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把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抓党建工作的主责主业高度统一。扎实开展镇党委书记在县委全委扩大会议和镇党代会年会上分别述职评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镇党代会年会和村(社区)党员大会上分别述职评议的“双述双评”活动,通过“抓一把手、一把手抓”,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突出重点管——尽责。围绕从严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定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充分运用谈话、提醒、函询和诫勉等组织措施强化日常监管,2015年提醒约谈21人、诫勉谈话19人,对1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任中或离任审计。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深化“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11名。突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考核,全面推行科级领导干部和村“两委”正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集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慎重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让制度发力推动责任落实。
  强化检查促—考责。建立和完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评价制度,引导各级党组织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安排、同步部署。加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科学发展业绩考核中的赋分权重,将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对问题较多的约谈通报,对出现严重后果的进行组织处理,切实激发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