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责任担当 凝聚发展力量
——临泽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纪实
查找廉政风险点5300个,研究制定防控措施6200条;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由688项减少到136项,减少80%;着力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1.79%……临泽县按照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坚守责任担当,聚焦重点任务,探索有效办法,扎实有序推进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落实领导责任 完善工作机制
县委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的职能作用,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与各基层党委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县委书记与各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县委各常委根据职责分工,同联系镇和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各级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牵头抓总自觉尽责,班子成员及时跟进主动担责,层层传导压力,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得到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责任分工机制,对今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82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全部由县委常委和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承担,带动全县各级各部门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季度检查、半年巡查和年终考核,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变成“硬指标”。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至目前,全县共清理职权1528项,编制职权流程1528项,查找廉政风险点5300个,研究制定防控措施6200条。
强化监督制约 规范权力运行
按照职权明晰、设置科学的要求,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等决策、执行、公开、监督四大类40项制度。进一步压缩县委常委会职权,扩大县委全委会职权,厘清县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及班子成员职权221项,编制县委决策流程以及“三重一大”决策等工作流程图15个,促进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和党政“一把手”财务、人事、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全县行政审批事项由688项减少到136项,减少80%;精简办事环节36项,减少办理要件91项,政务服务事项累计缩短办理时限337个工作日。
立足固本强基 保障执纪执法
全力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决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先后两次对县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和调整,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78个调整为8个,减幅率达90%。7个镇和10个县直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今年先后充实调整纪检监察干部12人。紧紧围绕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重要节点,支持纪委放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件126件,办结98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1件21人,其中科级干部6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40%和200%。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权力,今年以来对19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6个单位发放了监察建议。
加强作风建设 密切党群关系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改革,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1.79%。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调整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296户602人;停发并清退违规发放廉租补贴33户、5.4万元。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县上设立政务服务中心,7个镇、76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点。在全市县一级率先建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县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全部纳入交易中心。扎实组织开展县委书记、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带头,县级领导干部走遍村、乡镇领导干部走遍社、村社干部走遍户“三带头三走遍”基层调研走访活动。连续第7年出台县委1号文件,县财政整合资金5000万元,协调发放各类贴息贷款12.6亿元,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壮大,夯实农民增收基础;投入1.3亿元,对城区背街小巷路段进行了改造和亮化美化。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电视问政”专题栏目,确定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1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走上电视,接受群众代表现场提问,促进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李存银)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