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18年《条例》相比,框架结构没变,具体内容修改充实76条,新增16条,新增内容更加具体详实......”近日,在临泽县纪委监委干部集中学习时,审理室主任倪静就新修订的《条例》进行了专门的讲解。
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实施以来,临泽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由班子成员带头对比新旧《条例》通过逐章逐条逐款进行解读,全面领会《条例》修订的意义、内容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旧《条例》的变化和实践要求,加深领悟与思考,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
“纪法条款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学习起来比较单一枯燥,重复学习效率比较低。委机关在组织学习上更加注重方式方法,除了组织大家开展集中学习外,还灵活运用‘研学、比学、践学’等多种学习模式,真正让大家学了能记住,学了能警醒。”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刘志红在谈到学习《条例》心得时说道。
县纪委监委定期开展干部讲坛、纪法小课堂、业务测试等学习活动,由分管领导、办室主任、业务骨干围绕《条例》修订和适用进行专题授课,并适时组织考试,通过人人学《条例》、人人讲《条例》,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推进学习常态化。
县纪委监委探索开展案例模拟实战训练和案件评查,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效,检验干部在实践中规范、准确运用《条例》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遵规守纪的思想警觉,把《条例》熟练运用到审查调查、案件办理中。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纪法、程序、证据等方面的意识和素养上下功夫,确保思想观念跟得上、知识结构跟得上、行动能力跟得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王蕾扬 张探中)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