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台县印发《关于推荐县委巡察人才库人选的通知》,组建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储备人才。
该县巡察组组长库、巡察干部人才库人员的选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优先从具备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会计、项目管理、公检法、审计等领域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用。开展巡察工作时,由县委巡察办从巡察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加。被抽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巡察组长不固定、被巡察地区和单位不固定、巡察组与被巡察地区或单位的关系不固定”的原则,巡察组组长实行“一次一授权”。在抽调期间,巡察组人员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工作,由巡察办及巡察组负责日常教育管理。巡察任务完成后,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组长履职情况作出鉴定,巡察组组长对工作人员表现作出鉴定,作为被抽调人员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据悉,该县巡察人才库建立以来,共动态选拔调整103名优秀干部入选人才库,其中,组长库40名,干部人才库41名,专业人员库22名。(供稿 张玉玲)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