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各方因素考虑,我认为这个问题可能存在,有一定的可查性,我建议进行初核。”在高台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研判评估会上,某纪检监察室主任发言道。
今年以来,高台县按照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和工作需要,适时制定了《高台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研判评估制度》,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审查调查工作的副书记(副主任)、常委(委员),以及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为成员的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小组,根据问题线索受理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按照一案一研判的要求,参会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在研判会上汇报所承办案件的相关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研判小组根据线索来源、时限要求、性质、特点等因素逐件分析研判,合理调度执纪审查资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确定最优处置方案。会后,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会议决定意见,建立相应台账,实行签单销号管理。通过集体分析研判,集中“把脉”,逐步实现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
1-9月,该县纪委监委共召开问题线索集体研判评估会议5次,研判评估问题线索49条,其中,决定初步核实的38条,谈话函询的11条。(段雯莉)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