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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三步走”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7-07-05 10:41:29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方兴英 分享

今年以来,高台县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牢牢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深耕政治生态“责任田”,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明责知责——牵好“牛鼻子”。紧扣落实“两个责任”各项要求,深入实施“六化”工作法,进一步细化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县、镇、村三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并归纳梳理了县、镇、村三级党组织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三个层次的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印制《高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履责记实考评手册》482本,分发各镇、部门单位党政班子成员作为责任落实、考核考评重要依据,做到见本知责、照单履责、全程留痕、检查有据、追责有证。

履责尽责——种好“责任田”。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到基层上廉政党课不少于2次,每季度听取反腐倡廉建设汇报不少于3次,定期不定期与班子成员和管辖范围内重点岗位“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上半年,县委主要领导开展工作约谈176人次、提醒约谈161人次,县纪委开展工作约谈190人次、提醒约谈58人次,函询问题9件。今年以来,共有10个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2016年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问责追责——用好“撒手锏”。聚焦责任落实,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关键,切实以“不落实之事”倒查追究“不落实之人”。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各镇、各部门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综合运用约谈提醒、函询、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追究责任,以问责倒逼落实。上半年,全县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7件,问责领导干部19人,其中,给予政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4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2人,提醒约谈1人;有2个单位在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被“一票否决”,19名科级干部被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