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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涉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7-06-12 14:56:36来源:金张掖廉政网作者:朱慧萍 分享

2016年以来,高台县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运用好谈话、批评、诫勉等方式,在涉农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上狠下功夫,在从严执纪中提高精准度,增强震慑性,不断夯实“四种形态”的转化基础,使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成为监督执纪工作常态。   

强化执纪审查。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零容忍”查处涉农领域的腐败问题,抓细抓实紧盯小问题,抓早抓小查纠微腐败;坚决杜绝小问题微腐败酿成大问题大祸害,通过惩戒少数达到警示多数的效果。切实把依纪依法审查贯穿于执纪审查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不断压实监督责任,切实保证涉农资金落实到位,让群众获得感更有保障。             紧握巡察利剑。盯紧涉农领域和扶贫、惠农资金,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督查重点,常态化开展巡察工作。注重巡察资金支出、项目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暗箱操作、优亲厚友、贪污挪用、徇私枉法、吃拿卡要等问题。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依纪依规进行严厉查处,确保扶贫、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用好谈话函询。积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通过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充分发挥谈话函询在执纪审查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对干部“咬耳扯袖”,有效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从群众举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对收集的各类线索分期分批督促查办。对于涉农领域的案件线索,严格建立台账,重点排查,严厉查处扶贫项目、惠农资金、危房改造补助和低保救济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编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