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三个着手”践行“四种形态”
去年以来,高台县纪委从抓早抓小、日常监督、严格执纪三方面着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认真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通过探索践行“四种形态”,防止党员干部走向违法深渊。
从抓早抓小上着手,形成导向。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对党员干部容易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多种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1件,问责领导干部26人,提醒约谈286人,告诫约谈42人,诫勉谈话23人,函询32件(次)。
从日常监督上着手,形成常态。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严管就是厚爱”体现在日常监督中,做到抓常、抓细、抓长。通过明察暗访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常态监督,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13件(次),下发通报5期,实名通报曝光79人(次),责成5人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2人,立案查处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从严格执纪上着手,形成声势。围绕“六大纪律”和“四种形态”,在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各个环节,坚持用纪律尺子来衡量,用纪律语言来描述,充分体现执纪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7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90件(次),立案70件,结案7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