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台县通过细化定责、强化履责、常化督责、活化评责、实化考责、硬化追责等六项举措,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细化定责,划清“责任田”。该县进一步厘清“两个责任”各项“规定动作”,结合行业和岗位实际创新“自选动作”,提出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县委与9个乡镇、68个部门单位签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77个乡镇和县直部门负责人主动签订《廉政十项承诺书》。各党委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两个责任”“规定动作”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责任内容的针对性、工作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完成时限的时效性,全县505个党委(总支、支部)全部完成“两个责任”“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的审核和公示工作。各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纪检组)的具体责任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公开,或在网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选择46个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公开“诺责”,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强化履责,牵牢“牛鼻子”。紧紧扭住“怎么抓主体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抓什么、如何保障主体责任落实”三个关键环节,建立“四单”模式(《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季度工作进展清单》、《半年检查情况清单》、《年终考核结果清单》),制作下发《高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600多本,做到随时记录、定期公示、易于监督、便于考核,使“两个责任”的落实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县委及时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进一步推进县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县委各常委带队,深入各自分管部门和联系镇,听汇报、查问题、提要求、明职责、抓整改,进一步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常化督责,打好“主动仗”。坚持工作约谈、工作巡察和四项监督制度,形成督责常态化,做到责任落实全覆盖、监督监管无盲区,确保打好落实“两个责任”“主动仗”。对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办法不多、行动不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突出,信访反映比较集中的乡镇、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责令其作出说明,并对其提出要求,及时提醒耕好“责任田”。认真落实以纪委为主的专项监督、以领导班子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为主的考核评价监督、以勤廉度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主的社会监督、以审计和财政等为主的职能监督等四项监督措施,全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广角度的监督评价体系。县委主要领导带队,采取现场看点、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乡(镇)督查调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基层。
活化评责,聚合“廉能量”。不断拓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评议形式,督促乡镇、部门单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结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邀请和接受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找准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组织召开“三述”会议,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对“三述”对象逐一进行点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对“三述”对象进行评议,并对“三述”对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测评,传导责任压力,推动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先后组织18名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12名乡镇、政法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三述”,对需要整改的119个问题下发《整改督办函》督促及时整改。各乡镇、部门单位召开领导班子半年专题民主生活会,对315名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评议测评。
实化考责,树好“风向标”。进一步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改进考核办法,认真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半年和年终考核,突出考核导向性,发挥好考责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今年以来,及时对全县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考核结果和2015年上半年督查考核情况进行反馈和公示;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新提任和轮岗的248名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取消了1个乡镇党委、1户企业和2名村党组织书记的评优表彰推荐资格;对不坚守工作岗位的6名村卫生所医生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卫生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提醒约谈。
硬化追责,用好“撒手锏”。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区分具体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2件次,初核违纪线索80件次,立案查处案件54件,已办结4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初核、立案、结案、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14.3%、63.6%、53.1%、31.1%。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