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台县不断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坚持做到“六到村”,切实增强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
一是廉政教育到村。实行牵头单位负责制,在各镇普遍建立了1-2个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示范点,建成了一批廉政文化中心示范户和农村廉政文化人文景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传播廉政文化,营造了倡廉助廉的浓厚氛围。
二是廉洁规章到村。对近年反映村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重点建立了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的一系列配套制度,构建保廉促廉的制度体系。
三是廉政培训到村。根据农村基层量大面广的实际,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县纪委联合农业、民政、财政等部门举办了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培训班,针对当前村务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具体环节和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培训,切实强化了对村级事务的前沿监督。
四是线索摸排到村。结合对各镇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县纪委组织人员到农村基层一线调查了解群众意见建议,从群众代表、乡镇信访接待室、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等渠道摸排掌握信访案件线索。今年7月份,通过组织开展镇之间交叉监督检查,把镇纪委书记调换到异地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1个,在破除镇自我监督中的“护短”现象上进行了探索和尝试。
五是责任落实到村。在强化各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督促各镇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村级组织,建立健全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总责,其他村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乡(镇)包村干部和包片领导“一岗双责”的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凝聚了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合力。
六是案件查办到村。针对“小村官”侵害群众“大利益”的问题,加大对惠农政策资金、工程建设、低保救济、农村“三资”等方面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截止11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农村党员干部13人,占到查办人员总数的20.3%,其中有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编辑:康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