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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六化”工作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5-04-07 00:00:00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赵丽娟 分享

   高台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出实行 “六化” (细化定责、强化履责、常化督责、活化评责、实化考责、硬化追责)工作法,进一步量化细化责任内容,统一工作标准和要求,固化规范操作流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细化定责,厘清规定动作。通过逐级“明责”、强化“审责”,公开“亮责”细化责任,将“两个责任”细化到各级党组织、量化到数值、固定到个人,明确完成时限;并要求“责任清单”在网站、公示栏和《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手册》进行公示,选择部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该县电视台“作风建设在行动”栏目公开“诺责”,确保责任有人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抓。
         二是强化履责,推进责任见效。加强履责工作指导,通过制作下发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季度工作进展清单》、《半年检查情况清单》、《年终考核结果清单》,使“两个责任”的落实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健全履责报告机制,落实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年初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第一责任的情况;纪委(纪检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班子其他成员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是常化督责,传导工作压力。通过落实工作约谈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巡察、落实四项监督(以纪委为主的专项监督、以领导班子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为主的考核评价监督、以勤廉度评价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为主的社会监督、以审计和财政等为主的职能监督)等措施,全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广角度的监督评价体系,层层传导责任与压力,推进主体责任逐级落实。
       四是活化评责,聚合履职动力。通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员、“两代表一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找准履责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明确工作要求和改进意见,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召开“三述”会议,党委(总支、支部)主要负责人对“三述”对象逐一进行点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和特邀监察员对“三述”对象进行评议,并对“三述”对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测评,需要“三述”对象整改的问题,下发整改督办专函限期进行整改。
       五是实化考责,评定业绩成效。每年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是硬化追责,倒逼工作落实。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区分具体情形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一票否决”、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予以问责。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制度化、程序化和常态化。(赵丽娟)

(编辑:郭登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