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公务监督回执单,时刻提醒我规范执纪、文明执法,这是一种有形的约束,推动我不断强化自我监督,自觉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高台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三级主任科员裴晓惠说到。
今年以来,高台县纪委监委为促进干部作风建设,从严管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实行了“执行公务监督回执单”制度,请被监督执纪执法单位对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期间的作风情况进行监督。
该县纪委监委为各镇纪委、委机关各室、各综合纪检监察组专门印制了《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公务监督回执单》,回执单内容包括监督评价内容、评价意见、监督举报电话、邮寄地址等,要求工作人员在执纪执法活动结束后,自觉出示回执单,请被监督执纪执法单位对执纪执法人员是否亮证执纪执法,有无以权谋私、索贿受贿、违反公务接待规定,是事有吃、拿、卡、要、报行为,执纪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态度是否生、冷、硬、横、刁难以及是否有其它不廉洁行为等作出评价。
自“执行公务监督回执单”制度,该县纪委监委共发出并回收回执单180余份,有效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行为,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能力和系统内部监督水平。(供稿:陈大超)
(编辑:郝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