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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以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发布时间:2019-11-29 08:20:43来源:高台县纪委监委 分享

今年以来,高台县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六有”(有责任、有队伍、有场所、有经费、有保障、有制度)标准,全方位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责任向一线压实。积极推进国家监察向镇、村覆盖延伸,督促各镇纪委切实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更加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明确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专职不分管或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为履职尽责提供了充分的时间保障。探索实行“单考统管”考核方式,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考核以系统内部为主,向县委提交考核结果,纳入县委考核统一管理,进一步调动了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资源向一线配置。建立纪检监察经费保障机制,镇纪委办公办案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经费不少于5万元,着力解决无钱干事的问题。全额落实纪检干部办案补贴,按照“走读式”谈话相关工作要求,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误工补贴、办公经费和交通补助列入预算予以保障,充分调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镇纪委办公、办案场所建设,全县9个镇均设立独立的办公室并全部建成标准化谈话室和信访接待室,按需配齐了办公办案设施设备,确保了办案安全。

力量向一线集聚。严把镇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年龄、知识、文化等结构,切实选优配强镇纪委班子。目前,全县9个镇均按职数配备镇纪委书记1名,专职纪检干事2名,兼职纪检干事1-2名。各村按照“一村一员”原则选派村级纪检监察员。全方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知识和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今年以来,全县共培训镇纪检监察干部110余人次。

机制在一线建立。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制定了《廉情联系督导组会议议事规则》《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制度》《镇纪委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25项,建好“防火墙”和“隔离带”,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严格业务流程和制度规定,不断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划清责任界线,明确“一岗双责”,逐步形成明责、履责、督责、考责、追责的工作链条。

监督向一线延伸。深化拓展“五式一化”管理、“六小六大”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务”公开制度,全面施行“镇纪委-廉情联系督导组-派驻纪检监察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四级监督模式,聚焦扶贫产业项目落实、资金拨付使用、村居风貌提升等重点工作,严防村社干部“暗箱操作”,有效杜绝了“微腐败”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严肃问责推动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至目前,全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6件,给予党纪处分20人。其中,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7件,给予党纪处分10人。受理“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线索12个,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案件4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3人,清退违纪资金0.61万元。(供稿:王成


(编辑:郝志国)